根据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第652号令)、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》(人事部〔2005〕6号令)、《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》(豫人社〔2015〕55号)、《浉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》(浉人字〔2007〕41号)和《浉河区党建统领基层治理“减区增乡”工作方案》,按照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经区委、区政府同意,我区76个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0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范围和对象
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。其中,已录用(招聘)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和截止2022年4月30日尚未取得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的在校学生不在本次招聘范围。